第五篇 环境保护
1993年起,通州市控制环境污染的措施逐步由以行政干预为主向依法管理过渡。相继出台并贯彻实施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三同时”、征收排污费、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排污许可证核发、污染源限期治理及污染集中控制等8项制度,全市环境保护工作逐步走向正轨。进入21世纪以后,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坚持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综合决策,以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环保科技为支撑,环保宣传教育为舆论导向,全面调整经济发展战略,优化城市功能和工业布局,局部地区环境污染恶化的趋势得到遏制,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长江流域(通州段)水污染防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金沙、刘桥、兴东镇农村环境以及城区内河环境综合治理完成。在城区推广使用清洁能源,实行集中供热,10多个镇建起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实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2003年起,先后建成市益民污水处理厂和南通欣源水处理有限公司,筹建苏通大桥科技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和滨海新区污水处理厂,初步实现环境保护与经济建设“双赢”目标。2004—2006年,通州先后建成全国生态示范区和国家环保模范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