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市容整治

1993年起,通州市容整治主要任务是,整治店外店、骑门摊、流动摊、道路占用、户外广告、店牌、乱搭乱建、乱拉乱挂、乱涂乱写、损害绿化、抛洒滴漏等行为。至1996年,市政府先后出台《通州市城区环境卫生保洁有偿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试行)》《城市道路占用挖掘收费管理办法》《关于加强城区建筑垃圾管理的通知》,转发《江苏省城市客运交通管理暂行办法》,制定《通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城区850个单位签订环卫有偿保洁服务协议,保洁面积74万平方米,日清运生活垃圾100余吨,处置建筑垃圾2万余吨。
1997年,实施城市长效管理,落实单位“门前三包”责任制,取缔马路市场和桥头市场,查处违法建筑80余处、乱贴乱画3712起,清理散发、张贴非法宣传品窝点48处。
1998年10月,市政府出台《通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细则》后,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渐趋规范化、法制化。至2000年,市城管部门多次开展乱搭乱建、乱拉乱挂、乱贴乱画、乱栽乱种、乱堆乱倒、乱占乱停专项整治活动,并在城区推行网格化管理模式,设3个中队,分别管理东片、中片和西片。
2001年3—6月,市城管局、公安局、交通局联合整治交通秩序,规范人力车停靠点和营运秩序。对城区人民路、交通路中段夜排档重新布局,统一规划,集中管理。集中力量整治朝阳路、人民路交叉口水果、日杂小商品地摊。在建设路全段进行“门前三包”管理改革试点,搞好门前车辆停放、户外广告牌和绿化、卫生管理。
2002年,市城管局本着“以疏为主,堵疏结合,既要管住,又给出路”指导思想,与公安、工商、交通等部门联合对乱设摊点顽症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先后整治人民西路夜排档、人民路烧烤点、流动水果摊点、市民广场小商品市场。在人民西路夜排档整治中,按照统一防蝇设施、统一桌椅、统一消毒设备等要求,投入40万元,建成营业用房21间420平方米,出租给经营户。在新金路纱场建筑公司楼前开辟一个花木市场,在广电电器广场前圈定一个修配场所。
2003年,市委、市政府把优化环境列为全市中心工作,先后召开千人动员大会4次,部署和发动城管工作。同时,市政府修订《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细则》《城区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出台《城区建筑工地施工现场管理规定》《户外广告设置管理暂行规定》《城区临街景观规划纲要》,颁布《致全体市民的公开信》等。市城管局会同公安、交通等9个职能部门联合开展市容环境集中整治3次。组织实施亮化工程,评出城区亮化景点10个,优胜单位26个。
2004年,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城市长效管理的意见》,推行“10+1”城市长效管理制度。市城管局出台《通州市城市长效管理检查考评制度》,市建设、城管、公安、卫生、工商、交通、环保局及开发区管委会、金沙镇政府与市政府签订城市长效管理责任状。
2005年,采取“以人为本、堵疏结合、统一规划、进区经营、集中管理”办法,在城区设立水果亭44个、烧烤点27个、修理摊位15个、便民早餐点8个,从源头上治理流动摊点。
2006年,市城管局组织开展“卫生周”活动5次,清理“牛皮癣”11万余张(处),会同公安部门处理乱贴乱画法轮功宣传品、办假证(文凭、证件等)28人次,收缴违法作业工具41件,拆除不符合要求广告329块,整改不规范户外广告250余处。
2007年,围绕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查,重点整治城区乱拉乱挂、乱贴乱画、乱停乱放、骑门摊、店外店、占道设摊、马路和桥头市场,以及城郊结合部、城市出入口等路段市容。成功搬迁市民反映强烈的交通路蔬菜批发市场。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标准要求,整治城区部分主干道两侧户外广告(门牌店招),着重清理主干道和城郊结合部的户外违章广告、破损广告牌,拆除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户外广告、店牌450多块,整改不规范户外广告400余个。
2008年,加强对“小广告”治理和清理,制定户外广告设置技术规范,以市区12条主要道路为重点,开展户外广告“百日会战”,拆除破损、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户外广告194块,近1700平方米。从重从严查处违章建设,全年协助拆除违章建筑66起、建筑面积4820.76平方米。
2009年4—6月,组织开展以“春雷行动”为代号的市容环境专项整治,共清理占道经营263处、乱拉乱挂172处、落地灯箱广告牌89个、户外广告牌91块,暂扣电子秤32个、三轮车22辆、液化煤气桶23个、各类违章物品166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