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城建监察
1993年初,市内有城镇管理监察中队,承担城建监察职能。1995年4月更名为通州市城建监察大队,隶属市城建委,并受其委托行使城市规划、市政工程建设、城市公用事业、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城市园林绿化等行政监察管理、处罚权。是年,市开展创建卫生城市活动,共拆除违章搭建房屋和棚披800多处1.09万平方米,查处乱设摊点590起,乱贴乱画乱挂454起,乱倒垃圾97起,乱堆乱放1387起,乱占乱挖城市道路342起。1999年3月,市环境卫生管理处所属的市容监察大队并入城建监察大队。至2001年6月,市城建监察大队共查处违反城市规划的行为1402起、建筑面积33.47万平方米,其中,罚款572起、建筑面积13.77万平方米,责令补办手续28起、建筑面积3820平方米,恢复原状56起、建筑面积1430平方米,限期拆除81起、建筑面积2075平方米;查处乱设摊点5.25万起,乱画乱挂2.41万起,乱倒垃圾475起,乱堆乱放1.28万起;查处未经批准挖掘道路35起,违章占道688起,损坏园林绿化865起;查处液化气经营违章行为121起,过期钢瓶1049只;查处违法用自来水行为56起,追缴自来水水费3.4万元,自来水增容费40多万元。
2001年7月,市政府出台《关于改革城市管理体制试行办法》,将市城建监察大队行使的城区城市规划、园林绿化、市政道路方面的行政执法权指定委托给市城管局城管监察大队。市建设局只行使城区建城区以外的城市规划、工程建设、市政公用等方面的监察职能。至2005年末,市城建监察大队共查处建制镇镇区违反城市规划法规的行为728起、建筑面积46.54万平方米,燃气违章行为17起,违章充装过期钢瓶88只。
2006年初,城建监察大队与建设局建设监察科联合创办双月刊《城建监察简报》,分发上级主管部门、各建制镇建设服务中心和大队聘请的行风监督员。2006年7月1日,“通州市城建监察大队网站”建成开通,方便群众网上举报、咨询。2006年、2008年,市城建监察大队两次被省建设厅评为全省建设系统行政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达标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