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城乡规划

1994年,市政府委托南通市规划设计院编制《通州市市域城镇体系规划(1995—2010)》和《通州市城市总体规划(1995—2010)》,此后,分别于2001年和2006年两次委托省城市规划研究院对这两个规划进行修编,规划下限也由2010年延至2020年。在城市总体规划引领下,市内有关单位也分别委托相关权威部门先后编制绿地、消防、水环境整治、环境卫生、抗震防灾、人防、燃气、给水、排水等专项规划和新城区、老城区及新金西路西延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同时,各建制镇先后编制镇总体规划。至2009年6月,全市18个建制镇(金沙镇除外)中,有四安、张芝山、西亭、骑岸、川姜、五甲、十总、兴东、五接、平东、三余、二甲、石港和平潮14个镇的城镇总体规划得到市政府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