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创建活动
1993—1997年,在全市开展创建无违法批地、无违法管地、无违法用地的“三无”乡镇活动,制定具体考核办法和奖励措施,每年进行检查评比,对达到“三无”标准的乡镇给予表彰。全市49个乡镇中,“三无”达标的1993年为23个,1997年增加到32个。通过创建活动,把有关依法保护和利用土地的宣传、管理、执法和监督检查等融为一体,有效地增强广大干部群众依法管地、用地的自觉性。
2000—2002年,根据省国土管理局和南通市国土规划局的部署,开展创建“土地执法模范乡镇”活动。2000年8月,在骑岸镇召开“开展土地执法模范乡镇”活动现场会,推广该镇土地执法的经验。通过创建活动,各地认真开展土地法规的宣传、检查,违法用地行为逐年减少,85%以上的乡镇达到或接近省验收标准。2002年,十总镇被省国土资源厅授予“土地执法模范镇”称号。
2007—2009年,根据省国土资源厅和南通市国土资源局部署,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争创省“土地执法模范市”活动,各镇也同时开展争创省“土地执法模范镇”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