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执法监察
一、监察网络
2002年,市国土资源局建立市、镇、村、组四级土地监管动态巡查网络。全市共分为三级巡查责任区:市土地执法监察科、土地监察大队负责市区、省级公路沿线两侧、城郊结合部巡查;各镇国土资源所、土地监察中队负责镇政府所在地、基本农田保护区、建房规划区巡查;村土地监察信息员负责所在村巡查。土地监察大队按照动态巡查责任制的要求,每季度组织一次大规模互查活动。各镇国土资源所坚持每月不少于8次巡查。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置。同时,市国土资源、公安、纪检、监察等部门互相配合,建立110联动机制,对巡查发现和群众举报的违法案件,及时依法查处。
2008年,建立“分区监管、包干负责、责任到人、奖惩分明”的执法监管机制和市、镇、村三级监管网络,推进片警式监管方式,使土地执法监管工作做到上下联动,整体运行,全面监控。
二、专项检查治理
非农业建设用地清查 1997年7月,市和各乡镇成立非农业建设用地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市国土规划管理局建立清查办公室,制定实施方案,对全市1991年后的各类非农业建设用地逐宗清查。清查结果统计:1991年1月—1997年6月,全市共发生国家建设用地1005宗,涉及面积897.98万平方米(内有耕地681.5万平方米),其中未批用地88宗,面积127.81万平方米(内有耕地109.98万平方米);集体建设用地478宗,涉及面积133.49万平方米(内有耕地82.76万平方米),其中未批用地264宗,面积78.7万平方米(内有耕地49.26万平方米);居民建房用地12.57万宗,面积2114.33万平方米(内有耕地419.1万平方米),其中未批用地2717宗,面积97.98万平方米(内有耕地55.93万平方米)。截至1997年末,共补办建设用地手续235宗;对居民建房违法用地,共补办用地手续1075宗;拆除违法占地建筑4673户、9518间,计21.47万平方米,退还耕地13.68万平方米。1998年初,全市非农业建设用地清查通过省检查组验收。此后,继续加大清查力度,对部分整改行动迟缓的违法用地单位发出限期补办用地手续的催办通知;对城区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违法用地,组织清查人员上门督办。至1998年末,共有249宗(以交通、工业用地为主)计128.92万平方米(内有耕地63.73万平方米)违法用地补办用地手续。
土地批租专项治理 2001年7月,根据省和南通市统一部署,对1999年1月1日以后全市土地批租行为进行逐项清查,重点检查用地项目审批、土地隐形交易、擅自占地建设等方面的问题。清查结果统计:1999年1月—2001年7月,全市依法供地173宗、100.7万平方米,其中出让供地84宗、60.13万平方米,租赁16宗、4.67万平方米,划拨65宗、34.42万平方米,使用集体土地8宗、1.48万平方米。通过清查,立案处理违法案件6起,涉案面积7.34万平方米;清理出擅自转让土地80宗、45.67万平方米,擅自出租土地140宗、34.42万平方米,擅自变更用途土地5.41万平方米,闲置土地214宗、93.31万平方米。经过此次专项治理,土地违法违规用地行为明显减少。
土地市场秩序整治 2003年初,全市开展土地市场秩序治理整顿工作,重点检查有无未批先用、批少用多、圈而不用,是否按规定用途使用土地,投资密度是否达到标准要求,征地补偿是否到位,有无侵害被征地农民利益的现象。各镇都制订整治方案,认真进行自查自纠。随后,市国土资源局会同有关部门组成检查组,对各镇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检查,查出问题督促责任单位加工补课,从而促进土地市场规范有序地运转。
被征地农民补偿安置费拖欠治理 2004年,市国土资源局与监察局、审计局、农工办等部门组成工作组,对拖欠被征地农民补偿安置费进行专项整治,采取层层发动,开展拉网式检查治理。查明全市自1999年1月至2004年末,共经省政府批准征用各类建设用地796宗、面积1018.83万平方米,依法应交征地补偿费3.49亿元,实际拖欠1292.81万元,占总数的3.7%。通过专项整治,各级领导都集中时间和精力,采取多种办法,督促欠费单位在规定限期内将拖欠的征地补偿费全部偿还。此项工作于2004年末通过省国土厅验收。
卫片执法检查 2005年3月—2006年6月,通州市被指定为南通唯一接受省国土资源厅卫片(卫星遥感监测的影像图片)执法检查的县市,检查范围以金沙镇为中心350平方公里,共有监测图斑42块,涉及43宗地,监测面积1739.7亩。查明合法用地25宗,占地面积1237.2亩;违法用地14宗,占地面积155.6亩。根据卫片检查要求,市国土资源局认真完成外业调查、数据分析、调查取证和清理整顿工作,得到省执法检查组的肯定。
土地执法百日行动 2007年9月13日,国土资源部部署开展土地执法百日行动,根据《全国土地执法百日行动方案》,市成立以分管市长为组长的土地执法百日行动领导组,于9月19—20日,分片召开会议动员部署,在自查清理的基础上,对24宗违法用地进行查处。11月3日,省国土资源厅对通州市土地执法百日行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给予充分肯定。
百日集中化解行动 2008年3月,在完成土地执法百日行动的基础上,开展以建立“一案一档”为重点的百日化解行动,对2005年1月以后的违法违规用地进行集中整治,共立案查处违法违规用地704宗,涉案面积7400余亩,罚没款总额1800余万元,其中没收资产移交财政331宗,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未受理)278宗,移送公安24宗,向监察部门提出行政处分建议20人次。
三、清理违法用地
1994年,针对土地违法案件涉地面积大、法人违法、少数乡镇政府行为不规范等问题,市土地管理局与监察局联合发出《关于组织清理和制止越权批准违法占地行为的通知》,及时有效地遏制违法用地行为。
1995年,针对部分乡镇出现违法建窑风,市土管、建设、监察、环保等部门联合成立清理领导组,集中力量清查非法窑厂,对19座非法占地窑厂发出《责令停止违法占地通知书》,作出处罚决定书11份,作出行政诉讼答辩状5份。结果:自行拆除8座,补办临时性用地7座,申请法院强制执行4座。
1993年—2009年6月,市土地管理部门采取动态巡查与案件查处相结合,共立案查处各类土地违法案件1054件,行政诉讼胜诉率、复议维持率均达到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