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地籍与测绘管理

第一节  城镇地籍调查
1992年3月起,县(市)土地管理部门开展第一轮城镇地籍调查、确权指界。先在金沙镇进行调查试点,完成金沙城区南起人民路、北至运盐河、东起朝阳路、西至建设路内4.2万平方米、166宗土地使用权的确权指界、地籍测量、登记发证工作,然后在全市逐步展开。至1994年末,查清全市19个建制镇内887个街坊、1.27万宗地、2220万平方米土地的权属、界址、面积和用途。
1998年12月起,开展第二轮城镇地籍调查,用一年时间,进行金沙镇城区外业测量调查和内业资料整理工作,共布设测区58个街坊的图根控制点3000多个,采集细部点3.95万个,所有街坊的权属调查同期完成,随后通过省国土厅专家组验收。
2000年8月,开展西亭、观音山、三余3个建制镇地籍调查。2001年,开展刘桥、石港、骑岸和十总4个建制镇地籍调查。2003年,开展张芝山、新联、姜灶、四安、先锋、川港6个建制镇地籍调查。2004年、2005年,开展其余10个建制镇的地籍调查(观音山镇2001年划入南通市崇川区除外)。至2005年末,全面完成23个建制镇的城镇地籍调查,调查总面积为40.25平方公里。
2007年9月,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和省政府《关于开展第二次全省土地调查的通知》的要求,依照国土资源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总体方案》,省国土资源厅《江苏省第二次土地调查总体方案》的有关规定,市国土资源局制订土地调查实施方案,开展第二次土地调查。至当年12月,完成1∶5万土地利用成果更新调查的部级验收工作。2008年1月—2009年6月,开展城镇土地调查,完成城区、建制镇的土地调查。截至2009年6月底,全市农村土地调查已经完成并上报省和南通市,城镇土地更新调查外业工作基本完成,内业工作已完成3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