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婚姻家庭
一、婚 姻
1990年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全县15周岁及15周岁以上人口126.4万人,其婚姻构成:未婚25.24万人,占15周岁及15周岁以上人口(下同)19.97%,其中男性14.8万人,女性10.44万人;有配偶的91.8万人,占72.63%,其中男性45.25万人,女性46.55万人;丧偶的8.93万人,占7.07%,其中男性2.48万人,女性6.45万人;离婚的4317人,占0.34%,其中男性3151人,女性1166人。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长表汇总结果:全市15周岁及15周岁以上人口110.42万人,其婚姻构成:未婚12.33万人,占15周岁及15周岁以上人口11.17%,比“四普”下降8.8个百分点,其中男性7.31万人,女性5.02万人,未婚者中大龄人口(40岁以上)占11.87%,比“四普”增加0.78个百分点。有配偶的88.68万人,占80.31%,比“四普”增加7.68个百分点,其中男性41.4万人,女性47.28万人。在已婚人口中,15~19周岁人口占0.1‰,比“四普”下降1.56个千分点,早婚现象有所减少。丧偶人数8.8万人,占7.97%,比“四普”增加0.9个百分点,其中男性2.29万人,女性6.51万人。离婚人数6060人,占0.55%,比“四普”增加0.21个百分点,其中男性3850人,女性2210人。
二、家 庭
1990年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全县有家庭户49.83万户(不包括集体户),平均每户3.07人,其中一人户6.32万户,占家庭户总户数12.68%;二人户8.69万户,占17.45%;三人户19.19万户,占38.52%;四人户9.6万户,占19.27%;五人户3.8万户,占7.62%;六人户1.51万户,占3.04%;七人户及七人以上户7071户,占1.42%。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全市有家庭户45.87万户(不包括集体户),平均每户2.92人,比“四普”(下同)减少0.15人。其中,一人户5.14万户,占家庭户总户数11.2%,下降1.48个百分点;二人户13.06万户,占28.47%,上升11.02个百分点;三人户16.12万户,占35.14%,下降3.38个百分点;四人户5.82万户,占12.69%,下降6.58个百分点;五人户4.21万户,占9.17%,上升1.55个百分点;六人户1.12万户,占2.44%,下降0.6个百分点;七人及七人以上户4050户,占0.89%,下降0.53个百分点。家庭小型户越来越多,“五普”显示:二人、三人户占家庭户比重由“四普”的55.97%上升到63.61%,增加7.64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