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劳动人口
1992年,全县从业人员89.41万人,占总人口61.38%,其中,第一产业从业人员44.33万人,占总从业人员49.58%;第二产业从业人员30.32万人,占33.91%;第三产业从业人员14.76万人,占16.51%。在全部从业人员中,农村从业人员76.31万人,占总从业人员85.35%。2001年行政区划调整后,全市从业人员74.37万人,占总人口57.12%,其中,第一产业从业人员36.01万人,占总从业人员48.42%;第二产业从业人员23.93万人,占32.18%;第三产业从业人员14.43万人,占19.4%。在全市总从业人员中,农村从业人员62.29万人,占83.76%。
2008年,全市从业人员72.94万人,占总人口58.69%,其中,第一产业从业人员14.39万人,占总从业人员19.73%,比1992年下降29.85个百分点;第二产业从业人员34.02万人,占总从业人员46.64%,比1992年上升12.73个百分点;第三产业从业人员24.52万人,占总从业人员33.63%,比1992年上升17.12个百分点。在全市从业人员中,农村从业人员59.24万人,占81.22%,比1992年下降4.13个百分点。
2008年末农村从业人员中,第一产业从业人员14.37万人,占农村从业人员24.26%,比1992年下降32.95个百分点;第二产业从业人员26.74万人,占农村从业人员45.14%,比1992年增加15.55个百分点;第三产业从业人员18.13万人,占农村从业人员30.6%,比1992年增加17.4个百分点。
2008年末,农村离开本镇的从业人员22.48万人,占农村从业人员37.95%。其中,在镇外市内从业人员4.99万人,占农村离开本镇从业人员数(下同)22.2%;在通州市外南通市内从业人员4.84万人,占21.53%;在南通市外省内的5.15万人,占22.91%;在省外国内的7.19万人,占31.98%;在境外人员0.31万人,占1.38%。农村外来从业人员4.8万人,占农村从业人员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