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38212/2022-00046 分类: 其他\其他    通知
发布机构: 区统计局 文号: 通统〔2022〕4号
成文日期: 2022-05-16 发布日期: 2022-05-16 有效性:
名称: 关于开展2022年度第一批统计执法 “双随机”检查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2年度第一批统计执法 “双随机”检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 区统计局 发布时间:2022-05-16 12:31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决策部署,持续强化统计执法检查,根据江苏省统计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第一批统计执法“双随机”检查工作的通知》(苏统字〔2022〕41号)安排,现就做好我区统计执法“双随机”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限上批零住餐业检查指标:商品销售额、营业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期末人数、从业人员工资总额。检查报告期:2022年1-3月。

2.建筑业检查指标:建筑业总产值、从业人员期末人数、从业人员工资总额。检查报告期:2022年1-3月。

二、检查对象:

具体名单见附件1。

三、检查时间:

5月23-30日。

四、检查要求:

(一)为检查人员提供检查办公场所;

(二)通知企业法人、分管统计工作负责人和统计(经办)人员到检查办公场所配合检查工作;

(三)备齐备全统计执法检查所需资料,保证检查时查阅方便,随用随取企业需要准备的资料清单见附件2

(四)如实向检查人员反映情况,提供相关证明和资料;

(五)按检查人员要求,通知有关人员到指定地点接受检查。

五、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1.《统计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计机构依法查处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统计违法行为。

2.《统计法》第三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在调查统计违法行为或者核查统计数据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发出统计检查查询书,向检查对象查询有关事项;

(二)要求检查对象提供有关原始记录和凭证、统计台账、统计调查表、会计资料及其他相关证明和资料;

(三)就与检查有关的事项询问有关人员;

(四)进入检查对象的业务场所和统计数据处理信息系统进行检查、核对;

(五)经本机构负责人批准,登记保存检查对象的有关原始记录和凭证、统计台账、统计调查表、会计资料及其他相关证明和资料;

(六)对与检查事项有关的情况和资料进行记录、录音、录像、照相和复制。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进行监督检查时,监督检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并应当出示执法证件;未出示的,有关单位和个人有权拒绝检查。

3.《统计法》第三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反映情况,提供相关证明和资料,不得拒绝、阻碍检查,不得转移、隐匿、篡改、毁弃原始记录和凭证、统计台账、统计调查表、会计资料及其他相关证明和资料。

4.《统计法》第四十一条:

作为统计调查对象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予以通报;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处分:

(三)拒绝答复或者不如实答复统计检查查询书的;

(四)拒绝、阻碍统计调查、统计检查的;

(五)转移、隐匿、篡改、毁弃或者拒绝提供原始记录和凭证、统计台账、统计调查表及其他相关证明和资料的。

 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个体工商户有本条第一款所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5.《统计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

下列情形属于统计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情节严重行为:

(一)使用暴力或者威胁方法拒绝、阻碍统计调查、统计监督检查;

(二)拒绝、阻碍统计调查、统计监督检查,严重影响相关工作正常开展。

联系人:孙路军,联系电话:86512308。

附件1.2022年度第一批统计执法“双随机”检查单位名单

2.企业准备资料清单(供参考)

3.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授权委托证明书

南通市通州区统计局

2022年5月16日

附件1:

2022年度第一批统计执法“双随机”检查

单位名单

序号

专业

单位名称

1

建筑业

南通永峰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2

建筑业

南通苏瑞建设有限公司

3

建筑业

江苏同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4

建筑业

江苏悦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5

建筑业

南通市通州水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6

建筑业

南通市通州区古典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7

建筑业

南通伟一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8

建筑业

南通圣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9

建筑业

南通市大唐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10

建筑业

南通新华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11

批发零售业

南通昱盛家纺科技有限公司

12

批发零售业

南通博仁家纺科技有限公司

13

批发零售业

南通市通州区洁然果蔬专业合作社

14

批发零售业

南通普耀特商贸有限公司

15

批发零售业

南通云川酒业有限公司

16

住宿和餐饮业

南通香之魅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17

住宿和餐饮业

南通市通州区玖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18

住宿和餐饮业

南通维景国际酒店有限公司

19

住宿和餐饮业

南通唐泰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20

住宿和餐饮业

南通轩宇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附件2:

企业准备资料清单(供参考)

一、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

(一)法人单位公章;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授权委托,则提前准备好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统计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三)2021年法人单位基本情况表,2022年1-3月企业联网直报批发零售企业《批发和零售业商品销售和库存》(E204-1)表、住宿餐饮企业《住宿和餐饮业经营情况》(S204-1)表(企业打印盖章留存表);

(四)企业2022年1-3月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财务总分类账及明细账等会计凭证;

(五)2022年1-3月企业纳税申报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打印件及整屏截图(带查询页面的完整表)各1份;

(六)企业的统计原始记录、统计台帐等基础资料。

(如法人不能参加,(二)项的授权委托书请提交法人签署原件,(三)—(五)项请备复印件一份并签名、盖章)

二、服务业企业

(一)法人单位公章;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授权委托,则提前准备好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统计人员身份证;

(三)企业(或单位)2021年法人单位基本情况表、2022年1-4月企业联网直报的企业财务状况表(F203表)(企业打印盖章留存表);

(四)企业2022年1-4月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财务总分类账及明细账等会计凭证;

(五)2022年1-4月企业纳税申报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打印件及整屏截图(带查询页面的完整表)各1份;

(六)企业的统计原始记录、统计台帐等基础资料。

(如法人不能参加,(二)项授权委托书请提交法人签署原件,(三)—(五)项请备复印件一份并签名、盖章)

三、建筑业企业

(一)法人单位公章;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授权委托,则提前准备好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统计人员身份证;

(三)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四)江苏省建筑业统计信息系统2022年3月项目工程库打印件;

(五)在建工程的合同(用于检查分包还是自行施工)、工程预(概)算书、工程进度单、监理报量审批表(单)、其他有效凭证等;

(六)2022年一季度企业财务报表、纳税申报表,财务工程结算明细账;其他证明材料;

(七)2022年法人单位基本情况表(201-1表);

(八)2022年企业联网直报一季度建筑业企业生产经营情况(C204-1表) (企业打印盖章留存表);

(九)2022年企业联网直报一季度建筑业企业《财务状况》(C203表) (企业打印盖章留存表)。

(如法人不能参加,(二)项授权委托书请提交法人签署原件,(三)—(九)项请备复印件一份并签名、盖章)

四、从业人员期末人数、从业人员工资总额

劳资表:202-1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表所需查询的佐证材料:

(一)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二)考勤表、工资表;

(三)总分类账、明细账、科目余额表、收入支出决算;

(四)总表、原始凭证及其他相关资料;

(五)可以佐证所报数据的其他材料。

如劳动工资统计台账、劳务派遣协议、劳务外包等其他用工方式所签订的协议或合同等。

附件3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__________现任我单位____________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附:单位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性别:___年龄: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证明书

兹授权__________为我方委托代理人,其权限是:接受统计执法检查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书

有效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附:代理人性别:____年龄: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或盖章)

授权单位:(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