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政府办批转的《关于通州区部分村(居)2018年至2020年“三资”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工作方案的通知》(通政办发〔2021〕16号),通州区审计局派出6个审计组自2021年4月15日起,对部分村(居)2018年至2020年“三资”管理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村财务收支审计调查事项公示
(一)审计对象
金新街道华山社区、先锋街道双盟村、十总镇迎阳村、二甲镇宝云山村、平潮镇赵坊村、五接镇复成村、川姜镇磨框镇村、刘桥镇蒋一村、石港镇石东村、兴仁镇阚家庵村、东社镇东平村、西亭镇李庄村。
(二)审计主要内容
2018年至2020年“三资”管理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必要时追溯到相关年度或延伸审计有关单位。
(三)审计形式
就地审计与送达审计相结合。
(四)审计组成员
组长:顾 霞
成员:孙卫东、袁志槟、费新锋、徐安逸、柯梦婷等同志。
审计期间,如要反映被审计单位有关情况和问题,请与本审计组联系,电话:86515167,手机:13861958356,地址:区行政中心审计局1414、1415室,邮编226300。
二、审计工作纪律公示
(一)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
1.严禁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
2.严禁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
3.严禁泄露审计工作秘密。
4.严禁工作时间饮酒和酒后驾驶机动车。
(二)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
1.不准由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报销或补贴住宿、餐饮、交通、通讯、医疗等费用。
2.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礼品礼金,或未经批准通过授课等方式获取报酬。
3.不准参加被审计单位和个人安排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
4.不准利用审计工作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内部信息谋取利益。
5.不准利用审计职权干预被审计单位依法管理的资金、资产、资源的审批或分配使用。
6.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推销商品或介绍业务。
7.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的请托干预审计工作。
8.不准向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提出任何与审计工作无关的要求。
如发现审计人员违反上述工作要求和工作纪律,可向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举报,电话:80168077。
南通市通州区审计局
2021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