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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五保公示

发布时间: 2021-01-13 09:57:08
信息来源: 通州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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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和《特困人员认定办法》,经个人申请,村(居)民主评议,镇区初审,区民政局审批,现将通州区2021年1月份享受五保待遇对象及金额予以公示。如对被公示对象享受低保待遇有异议,可向区民政局反映,欢迎社会各界监督举报。举报电话:0513-86515143。

2021.1五保公示 .xls


(责任编辑:俞建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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